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取缔非法运行车辆载客的建议(第74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8-10-12

  马献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非法运行车辆载客的建议收悉,现签复如下: 

  针对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及隐患,我部门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办法和措施。为规范我市客运出租市场营运秩序,有效打击整治非法营运出租车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打击整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铲除行业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障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营运环境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当前城区客运出租市场实际,市政府决定从110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出租车异地营运、出租车固定线路经营和其他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市政府制定了《葫芦岛市城区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各县(市)区政府和11个部门参与的联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迅速组建了由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 

  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整治以来,市交通、公安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挥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各参战警种结合各自警种特点,强化警种间配合,充分发挥各警种联动作用。特别是市公安交通分局与市运管处合署办公,市交通公安分局在运管处设立警务室,抽调专门警力,积极协调、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两个单位执法人员充分融合,实行“三同”,即:解决问题同研究、依法处罚同例会、联合执法同上路。截止到610日,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5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00多台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61台,约谈非法网约车服务机构4个,集中销毁非法安装的出租车顶灯101个、空驶灯51个、计价器37个。有效打击了客运出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嚣张气焰。总体看,客运出租市场违法违规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营运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也比较认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组织开展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城区内每半天由市运管处、连山区运管所、龙港区运管所各派出一个稽查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客运出租市场日常监管活动,由市运管处负责牵头组织,做到三个保证:保证人员到位,保证时间到位,保证整治质量;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每周至少组织3次联合整治行动,市运管处、连山区、龙港区运管所全体稽查人员全员参与,主动协调市公安交通分局民警配合。 

  2、重点加大对南票区、连山区乡镇街等外地出租车异地营运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检查时出现拒检或不能提供有效证件,依法暂扣车辆;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确保形成证据链,依法进行处理;出现不配合执法,围攻执法人员,围堵执法车辆等暴力抗法行为时,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驾驶员实行计分诚信考核,一个周期内累计扣分超过20分,重新培训上岗。 

  3、加大对残疾人、大病人员等特困群体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对残疾人和大病特困人员非法营运车辆,证据做实后,依法暂扣车辆。按照属人属地管理原则,在其保证不在进行非法营运的前提下,由其户口所在地政府领回处理。二是对私自安装出租车标志的残疾人车辆,现场依法拆除标志,将计价器移交市公安交通分局另案处理。三是对现场不配合执法,围攻执法人员围堵执法车辆的行为,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4、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开展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各警种作用,继续与市公安交通分局合署办公,确保联合执法机制有效运行。 

  5、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全天候保证有稽查队值班,值班稽查队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6、建立和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与群众和出租车业主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发挥出租车行业工会的作用,每个月至少组织1次与出租车业主代表座谈会,通报整治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定期吸纳群众和出租车业主共同参与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7、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报道政府相关部门打击黑出租车有关情况,定期向公众公布违法、违规车辆。并运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责任编辑: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