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葫芦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为切实做好全市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改善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现将《全市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件: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数据统计表。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0日
全市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改善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市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为保证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建设行动决策部署,以建设人民满意公路为宗旨,以多方协作、齐抓共管为手段,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共治、长效运行”的工作格局,着力推进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改善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有效提升各级公路整体形象和服务品质,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采取短期集中整治与长期巩固保持相结合方式,立足当前,针对全市各级公路管养路段用地范围内各类倾倒、抛撒、堆放杂物(如散落堆放生活和建筑垃圾、柴草、车辆遗撒物,种植农作物,占用桥涵下部空间违法行为等)等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各级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堆占现象进行全面清理管制,消除沿路脏乱差环境问题,提升路容路貌水平;着眼长远,强化源头治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提升广大群众爱路护路自觉意识,逐步形成路域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三、职责任务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葫芦岛市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董大鹏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傅刚副局长、董万忠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毕建勋同志担任,负责治理行动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一)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由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负责实施,市交通运输执法队配合相关执法工作,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监管。
(二)普通干线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由市保障中心、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共同实施,其中,路侧边沟以内的垃圾清理整治由市保障中心负责,市交通运输执法队配合相关执法工作。边沟以外公路管控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整治由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协调当地乡政府组织实施。桥下及公路两侧违法堆占和砂石货运车辆遗撒治理由市交通运输执法队负责实施,市保障中心配合路面清理工作。
(三)农村公路(含县、乡、村级)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具体实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行行业监管。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年8月中旬前)
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
2.各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公路两侧垃圾情况进行摸底,确定重点整治点位清单及整治验收要求。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2年8-9月)
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打好攻坚战,有序推进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实现路域环境水平提升。
(三)长效保持阶段(2022年10-12月)
各相关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打好整治持久战,建立日常巡回动态清理机制,垃圾随发现随清理,长期巩固整治成果,保持路域环境干净整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领导。公路两侧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改善生态、服务民生的政治任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和调度指挥,统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公路日常养护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加强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电话沟通、书面送达等形式共享车辆遗撒、造脏严重等问题多发路段信息清单,逐个整治销号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以村屯路段和砂石货运车辆行驶路段为重点,锁定“脏乱差”部位和“老大难”问题,强化源头治理,采取严厉措施精准打击,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强与农业、公安交警、环境卫生、市场监督等部门协调配合,广泛发动沿线群众参与,使部门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形成共建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多渠道、广覆盖、高频次地宣传专项行动。既要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目的和成效,也要挖掘、收集和宣传活动过程涌现的典型事例和样板路段,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增强广大群众爱路护路自觉意识,形成关心、支持和监督路域环境美化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检查督导,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结果导向,严格常态化管控,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各级公路养护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公路沿线垃圾堆占和造脏现象,治早治小,必要时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强力清理整顿,坚决遏制反弹。鼓励与当地乡镇签订治理承诺书,确保长期治理成效。市交通运输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跟踪指导,及时约谈通报不重视、进展缓慢的单位,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力、落地落实。
(五)注重总结评估,及时报送信息。市交通运输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找准症结根源,总结先进经验,各单位、各部门要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列出“整治清单”及所列事项的整治结果)及整治数据(见附件),定期报送市保障中心进行汇总。其中,集中实施阶段,每月18日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10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长效保持阶段每月18日报送动态情况。
联系方式: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业保障中心 杨喆
电话:13904293773(631746)
邮箱:hldgly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