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港口环境联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3-08-31

  一、背景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省、市环保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二、目标任务

  在保证港口正常运营的同时,通过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减少或消除港口环境污染,维护港口环境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积极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和传输,避免污染后果的扩大。

  2. 全面治理。针对多种污染源和环境因素,采取综合性和协调性的治理手段和措施。

  3. 共同治理。所有参与港口经营和利用的各方都应共同承担环境责任,加强联合治理。

  4. 合理利用资源。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均衡,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范围期限

  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1、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

  2、船舶污染物管理。

  3、堆场扬尘治理。

  4. 水污染治理

  六、注意事项

  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港口经营大队

    解读人:杨润伟

    联系电话:0429-3228010


责任编辑: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