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4-10-22

  一、背景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辽宁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辽政发〔202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文件精神,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落实国家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交科技发〔2024〕27号)。

  二、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完成我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工作。

  三、工作进展

  制定《葫芦岛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我市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工作。

  四、范围期限

  2025年1月20日截止

  五、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三章、补贴范围和标准。第四章 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第五章、补贴资金管理。第六章、绩效管理与监督。第七章、附则。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科室:交通运输管理科 解读人:郑越 联系电话:0429-3152336


责任编辑:马道元